2018年4月,随着融资租赁、商业保理、典当行正式划归银保监会监管,典当行的身份地位相应名至实归。新背景下现代典当行业如何发挥自身优势、规范创新发展、服务实体经济,显得尤为重要。笔者提出如下建议:
1、完善法律规章优化政策支持。主管部门应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加快立法进度,尽快出台新的典当法规。坚持“重监管、防风险、促发展”原则,立足典当功能,从制度设计、行业发展、监管思路等方面着手,明晰长期发展战略和阶段性建设目标,对原有《典当管理办法》中诸如准入管制过严、限制性比例要求与市场脱节、退出缺乏规范、融资渠道受限等规定进行修订完善。同时围绕如何更好发挥典当作用推出支持政策,为行业争取宽松的发展空间和更公平的竞争环境,更好地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。
2、监管自律并重净化行业环境。一方面,加强银保监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密切配合,分工协作;健全行业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,做好“两随机、一抽查”工作;依托全国典当行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,建立季度风险监测统计制度,对违规经营企业责令限期整改,将风险苗头消除在萌芽、化解在当地,确保不发生金融风险。另一方面,主管部门应积极推动尽快成立全国统一的典当业协会,明确自律监管职责,将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有效结合,使协会在协助主管部门开展日常监管的同时,充分发挥培训宣传、同业交流、协调沟通、法律援助等方面功能作用。
3、创新转型发展提升形象地位。坚守主业、创新求变是典当业发展的必由之路。行业整合上,推进典当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注销一批长期不经营的典当企业,引导企业做好变更重组工作,推进典当行业整体结构优化。经营方向上,鼓励有实力且经营能力、品牌、声誉较好的典当行发展营业网络以实现规模化连锁经营,提升管理水平、增强抗风险能力。业务创新上,借助互联网传播广、速度快、成本低、无地域和时间限制等优势,鼓励有条件的典当行积极开展业务创新,充分发挥典当业在服务中小微企业、拓展普惠金融等方面的作用。
4、强化培训夯实人才队伍基础。在监管队伍方面,鉴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刚刚接手典当监管职责,县区监管人员在典当监管实务方面几乎是一张白纸的实际情况,银保监与县级以上金融办要加强监管人员典当法规政策、业务实际操作等知识培训,提高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。在行业人才方面,坚持引进和培养相结合,积极引进经营管理人才和典当师、鉴定师、估价师、会计师等专业人才,同时发挥行业协会作用,建立业内人才培训制度,提高典当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,逐步形成与现代典当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人才队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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